免费法律咨询​讲述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_厦门法律顾问律师|厦门法律咨询服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知名公司顾问律师团队_海鸽法务_厦门法律顾问律师|厦门法律咨询服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知名公司顾问律师团队_海鸽法务
欢迎访问握法网旗下品牌-海鸽法务!
131-6487-0333
0592-3624485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常识 > 行业动态

免费法律咨询​讲述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9-07 11:09:48 浏览次数:

免费法律咨询讲述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在农村地区,如果他们的土地面临着征收的话,他是存在征收补偿费用发放的,当然具体征收补偿费用发放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确定的,因为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应当是按照产值的6~10倍,但这中间是有一定的弹性可以调整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海鸽法务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